男子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女孩后又把她告上法庭

2018年3月在贵州遵义,一位13岁女孩在观察油菜花寻找作文素材的过程中,不慎跌入正在施工的高速公路边一水塘里。听到呼救声,当地村民乔应毫不犹豫从高速公路工地4米高坎跳下去救人,女孩救起来了。但事后乔应刚发现自己脚踝骨折,在医院治疗花费6万元,还留下10级伤残。尽管后来乔应刚被当地政府表彰为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,获奖15000元。但乔应刚说,在医院治疗期间他花光了积蓄,且家中还有老人、孩子,作为家里经济支柱的他由于残疾不能干重活,只能在一家公司当库管员,目前经济十分拮据。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获知乔应刚的遭遇后,决定为他提供免费援助,经前往当初救人现场进行查勘,律师发现,施工方没有及时对所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潜在危险进行排除,存在一定安全疏忽,才最终导致乔应刚受伤。当地居委会也出具证明,证实当初施工期间,工程方留下一深塘,导致女孩溺水。今年7月,乔应刚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高速公路施工方承担他因见义勇为行为造成自身损害的赔偿款,按照法律规定,获救女孩也需列为被告,但这只是走个法律程序,乔应刚说:“我提前和她家人沟通,明确不会要他们一分钱的赔偿,以取得对方理解。”获救女孩家人说,他们非常感谢乔应刚的救人之举,还多次前往乔应刚家中看望, 以铭记这份恩情。而事实上,获救女孩家的经济条件,也十分拮据。对乔应刚的起诉,他们也能理解并支持。今年7月16日,当地组织双方调解,并明确指出工地方存在的过错,工地方也表示积极配合,最终一次性补助乔应刚1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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